绍兴市马山镇人民医院打预防针使6个月大婴儿致死
2023-2-1 19:56:04发布14次查看ip:发布人:
2012年3月14日,6个月大婴儿在绍兴市马山人民医院打了两针预防针,当天死亡。事后医院院长迟迟不肯露面,不肯表态,还出动警力强制抢走婴儿尸体,在抢尸体时好多老百姓看不过去,上去帮忙,被警察打伤,媒体不肯介入此事,老百姓不处伸冤。信息来源:http://www.fendou23.com/Item/Show.asp?d=5362&m=1
见过闪人,马上要被河蟹了。。。。,建议发到天涯去看得人多
我听说是第二天死的。
我是我同学告诉我的,后来回家跟我妈妈说,我妈妈说她那天去医院看病就看到了
这种预防针不是国家免费发放给医院的嘛?怎么医院也要换掉嘛?真是太可恶了
我是来顶贴的!最恨这种医院!可怜的宝宝,走好!
LS全是不明真相的人的,请问LZ,你对这事了解多少?现在的人怎么一旦涉及医院的事,就一概把责任推给医院,难道医院看过就是医院的责任,好像上午打的预防针,下午回家了,你们怎么不想到在家怎么了?我觉得什么事,我们做为旁观者,应该从客观角度看问题,我对这件事的看法,如果预防针有问题,那预防针是疾控中心免费发的,得找他们去,如果是打的那个人操作失误打死的,这个是个三岁小孩都知道,不太可能,打针,能把人打死的没听说过。到底是那方的错,我不发表意见,只是可笑LS的一群人,不知道事实,瞎起哄,这样下去,当你生病的时候,中国就没医院会给你看病了
楼上也没全说一定是医院的原因,你用的着这么着急替人家辩护吗?
强烈要求还原事情真相
宝宝也六个月,每个月都去要去打预防针,出这种事让我们这些初为人父人母的还打不打针了?
顺便说下自己的看法:
无论是什么原因致死,无论家长再怎么闹(这个你懂的),医院抢孩子,警查打人总是不对的,何况心里没鬼抢什么孩子
看你这么急着辩护,那不妨请你告诉大家真相。
不然,你不也是瞎起哄嘛。
话说我们这边打完针医生都会让你在医院待半小时后才让走的,而且还会让你在打针的地方用热毛巾敷一下
什么事情不要听说,都是医闹闹的,误导了大家。
同情孩子,憎恨医闹,但愿有知情人能告诉广大的网友,还事实真相,此事最好的办法是通过司法解决,体现公平与公正,给孩子的家长以安抚,给医院一个评定。 医闹太无耻。国法不容,总有一天国家会出台法律严惩。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医院有医院的说法,家属有家属的情绪
如何才能还以真相,我想申请第三方介入是最好的办法
医闹不可取,闹一闹赔点钱就是目的?所以,家属 应该平复情绪,找出真正的原因,才能解决
我也看见了
早几天就听说马山那边打预防针出事,原来是真的啊。阿弥陀佛
6楼的是院长他亲戚或者是5毛
有本事让医院都关门好了,看谁牛X。我TMD就不信医院不靠老百姓的钱还能顶的住!
LZ要是知道赔了多少钱。。麻烦你也发个帖。。。。
传言是感冒中,在吃药,去打了乙肝疫苗
父母也没知识,这个时候是不能打疫苗的
生病打疫苗打死的事件,网上很多
LS的并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么多丰富的知识的,医生总懂吧,总要问清楚再给别人打吧,不要认为是免费给人打就随便,什么都不问,来一个打一个呀。。。
为什么要抢孩子啊?孩子本来就应该还给家长的呀!
这个事情医护人员就成了弱者 还说患者才是弱者但是年初人民医院的那件事情 让我深深体会到患者是强者 因为有医闹撑腰 但是医护人员却是弱者 因为指不定你今天走在路上就被人打当时大家就气愤了 说索性白大褂脱掉 互打好了
我记得当时有个护士被打得脑震荡了主任被打断肋骨了 连一个手术室送病人的护工走在路上都被打。。。。中国这个医疗环境啊 寒心啊
打疫苗是有死亡率的,是极低极低的死亡率,又不是百分之百的安全
我女儿去打预防针医生都要问一个月内有没有吃过药\感冒过.因为这样是不能打针的.每次打针后都要让我妈多给小孩喝水.难道马上医院的医生没有提示吗
我儿子也是在马山医院打的疫苗,现在已经四岁多,目前全部打完,一切正常,所以说马山医院这个小孩子死亡应该是一个极个别现象。
网上有些人其实品质极坏,维恐天下不乱的神态。有些网民也是盲目跟风,听风便是雨的。
这是一些极不负责任的人。
对于孩子的家长,伤心是肯定的,也是要多多理解。合理的赔偿也是必须的,虽然换不回孩子,但也希望能起到一定的安慰作用。另外也要多多开导孩子的家长,虽然失去孩子是悲痛的,医院也肯定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情。但有些医疗事故确实也在所难免。
做为医院来说,一是要做好安慰家长的工作,二是要及时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给家长一个结论。有人为因素的,要处罚相关责任人,如确实是因为在这个必然的死亡率里面的,那也要做到程序合理合法。要解释清楚。
对于医闹,要坚决打击,有些严重的要坚决捉起来,不能姑息。
总之,在处理这类事件中,一、医疗方要及时与家属沟通。如是家属有过激行为,也要及时报警,以及事态扩大。二、医疗方态度要诚恳, 要抱着真心解决问题的态度去处理这件事情。
三、警方的介入时机要恰当,不能过早也不要过迟。过早容易影响家属的情绪,过迟,会使事情复杂化。
四、政府的参与要早,特别是医疗事故发生地的政府。政府的作用在这里应该是体现一个中立方,和事佬的角色。不要偏哪一方,做到公正,公平,也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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