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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在嵊州放孔明灯将被罚款!最新“双禁”区域公布

2023-1-30 8:55:28发布9次查看ip:发布人:

自古以来,咱们中国人就喜欢热闹!尤其是像临近春节这种重大节日,都会以放鞭炮来庆祝!但是,如果你在嵊州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不注意时间地点,很可能被罚!
嵊州市政府决定,自2017年1月15日起,嵊州市区“双禁”区域内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艇湖塔—城隍山临城山脊线—新光药厂北围墙—环城公路(罗小线)—城南大桥—新昌江东侧—甬金高速公路—上三高速公路—嵊州宾馆北—艇湖塔以内行政区域在“双禁”区域范围内,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
对于违反“双禁”规定的行为,由公安局、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消防大队等执法部门依法处理。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向执法部门举报违反“双禁”规定行为,举报电话为: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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