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懂这些猫腻再消费!嘉兴市场监管局公布2016年度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2023-1-29 1:22:07发布10次查看ip:发布人:
说起日常消费遇到的憋屈事儿,几乎人人都“有槽可吐”,然而,由于维权成本过高、维权程序繁琐,很多消费者常抱着“惹不起还躲不起”的心理,碰上维权很多时候只能是“一声叹息”。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昨日,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对外公布2016年度十大消费侵权案例,看懂这些案例背后的猫腻再消费,你就能成为一个聪明的消费者。
案例一
实验小学学区房最终成泡影
平湖中荟城虚假宣传遭严惩
去年6月1日,有平湖市消费者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佳美雅苑(中荟城)在销售楼盘时以属实验小学学区为卖点进行宣传,使许多业主高价购入房源,但实际上2016年平湖市小学招生文件中未将该楼盘划入实验小学的学区,开发商的行为存在虚假宣传。
经查,当事人浙江中筑置业有限公司对旗下的佳美雅苑(中荟城)项目进行宣传时,在当地网络平台发布带有“实验小学学区房”字眼的广告,并在商业门面房上发布标有“中荟城 2016年入读实验小学”字样的户外广告,而平湖市教育局发布的2016年学区方案中,该房产属百花小学学区,开发商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据此,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开发商处以20万元的罚款。
案例点评
开发商为了达到提高房产销量的目的,宣传时允诺消费者可以入读实验小学,与实际情况不符,属欺骗性质的虚假广告。而且,其以学区房为宣传点,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有实质性的影响,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
案例二
制衣厂“傍名牌”没那么好混
商标侵权产品没收还被罚40万
在一次执法专项行动中,平湖市市场监管局发现,全塘镇金星制衣厂生产的标注“THE NORTH POLE及右侧三条四分之一圆弧图形组合”字样的羽绒服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商标使用授权证明。
经查,当事人在未获取合法有效的商标使用许可的情况下,于2015年5月开始生产标注该字样的羽绒马甲6071件、羽绒服5267件,同时现场发现2900张标注该字样的吊牌,而该标注图样与北面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THE NORTH FACE”整体相近,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属于违反《商标法》的违法行为,据此,决定没收所有涉案产品和吊牌,并处40万元罚款。
案例点评
这是一起较为典型的“傍名牌”案例,借用名牌商誉,达到扩大市场提高销量牟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案例三
普通糕点吹成了“灵丹妙药”
新锋食品广告违法自食苦果
去年7月,有消费者举报,称在桐乡市新锋食品有限公司开设的淘宝店购买糕点时看到,该店用“乌发、明目、益胃、保肝、膳食、补钙、润发、健胃”等图片及文字进行宣传销售,购买后发现商品为普通糕点,并没有相关功效,认为受到了欺骗。
经查,当事人的确在网店页面上使用该图片、文字进行宣传描述,却无法提供网页上所宣传食品功效的检测报告,决定责令其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并处以11200元的罚款。
案例点评
本案既很好地规范了网络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强化了网络经营者的责任意识,也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络市场监管的决心。
案例四
阿玛尼、雨果博斯服装也有不合格
质量抽检火眼金睛名牌现原形
一次随机抽检中,海宁市市场监管局发现浙江奥特莱斯广场有限公司阿玛尼店内销售的商标为EMPORIO ARMANI 阿玛尼的针织衫、希奥睿店内销售的商标为theory的女士裤子、BOSS店内销售的商标为HUGO BOSS雨果博斯的连衣裙和牛仔服不合格,立即进行了立案查处。
经检验,上述商品分别存在耐汗渍色牢度和耐水色牢度不合格、纤维含量不合格、耐汗渍色牢度不合格等违法行为,决定责令商家停止销售上述服装产品,并处罚款130000元。
案例点评
对流通领域商品开展质量抽检工作,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事中监管”,加强主动监管、公平监管的主要方式,通过检测发现问题,不仅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能促进经营者、生产者加强自律。
案例五
假冒“朝阳轮胎”损伤农机
涉案五金店数数有四家
去年3月,有群众举报,海宁硖石天硖筛网五金店销售的用于农用机械的朝阳轮胎耐磨损时间太短,可能是假冒商品。经查,被举报人的店内共有涉案轮胎70条,经“朝阳及图”商标持有人委托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鉴定,这些轮胎为侵权商品。同时,该五金市场的其余3家店内也有相同的假冒涉案轮胎合计25条。
由于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轮胎,行为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15000元;其余3家商店假冒轮胎也被没收,并处罚款。
案例点评
该案的典型性在于,农用机械类产品本身社会关注度较低,农民的维权意识较薄弱,不法商家容易盯上涉农商品。而通过该案的查处,可以让社会加强对该类领域产品质量的关注,共同做好涉农商品的质量监管。
案例六
保健品讲座其实就为卖产品
贪图小便宜容易被忽悠
去年7月,海盐12315接到消费者举报,在海盐百步亭酒店2楼有人以举办保健品讲座的名义销售安通胶囊,活动过程中涉嫌虚假宣传。经查,该保健品讲座为海盐县百步镇藏海源虫草经营部租用酒店场地举办,其间当事人召集老年消费者参加讲座,通过宣传公司上市、赠送股票、产品具有治疗癌症等疑难疾病的功效等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安通胶囊产品,共获得预收款155100元。
监管部门据此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其处以15000元的罚款,并退回所有预收款。
案例点评
这是一例保健食品领域投诉举报案件,工作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消费者主要是贪图小便宜心理作祟而被吸引参加讲座,然后被主讲人成功忽悠成购买者。加强会场使用备案是预防此类案件发生的一个突破点。
案例七
出售进口食品不贴中文标签
违反《食品安全法》店家“买”教训
去年3月,有消费者反映嘉兴水果市场南园果业在其开设的淘宝店销售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怀疑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查处。
经查,当事人在淘宝店销售的日本进口鸡肉泡饭料、日本进口水产牛肉松拌饭料等产品的确没有中文标签,虽然经送检发现均符合GB29921-2013标准要求,但当事人的行为涉嫌销售未经检验的进口肉制品和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遂没收涉案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对商家处以2万元罚款。
案例点评
本案中执法人员将现场查获的无中文标签的食品按规定送检,检测检验结果为合格食品,既解决了举报人对食品质量的质疑,也为调解人员调解时提供了帮助。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进口产品时一定要买带中文标签的产品,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案例八
面粉奶酪黄油违法分装销售
产品信息不存在社会危害大
去年3月18日,嘉善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案件线索告知函,反映嘉善县天凝镇凤星副食品商店存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食品分装的违法行为。
经查,当事人从2015年5月起,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利用购进的全麦粉、小麦粉进行分装,并从2015年12月起开始分装奶酪和黄油。当事人对分装的食品标注不存在的产品信息后,通过其开设的淘宝店销售这些分装食品。嘉善县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于是没收违法分装的食品,没收违法标签、包装袋和分装工具,并处以罚款273207元。
案例点评
目前网上销售面粉的商家大多批发购买大包装面粉,然后人工分装售卖,违规销售问题严重。本案中的当事人不仅二次分装,而且更换了原有的标签,改用了假冒他人企业名称的标签,违法情形更加严重,社会危害程度更高。
案例九
汽修厂汽车配件有问题
监管部门及早干预保安全
去年6月,嘉善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汽车配件进行抽检,发现嘉善宝通汽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成套盘式制动衬片、碟式制动蹄和盘式刹车片检验不合格。经查,当事人经营的成套盘式制动衬片、碟式制动蹄和盘式刹车片分别用于大众汽车、江铃汽车和通用汽车,经检验存在“标识标注”项目实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摩擦性能”实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属于不合格产品。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可以认定为违反《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违法行为,嘉善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销售所有涉案产品,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
案例点评
汽车行业投诉是近几年的热点,而制动系统的质量安全又是消费者行车安全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通过分析该投诉热点,制定抽检计划进行随机抽检和查处,起到了有效的早期干预作用。
案例十
乐天超市积木玩具不合格
所有涉案产品下架退回供货商
去年3月,嘉兴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对嘉兴乐天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玩具进行了抽检,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启蒙积木检验结果为不合格,随即进行了立案查处。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启蒙积木玩具共12个,为总部配送,售价66元/个,至立案调查之日,已将所有涉案产品下架并退回供货商。可以认定,当事人经营不合格启蒙积木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于是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
案例点评
经营者对于上架销售的商品没有做好进货查验的工作,对于经营产品的进货渠道疏于把关和管理,没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中规定的经营者义务。
记者 谭罗敏 漫画 李泽峰来源:嘉兴发布
坐等315晚会扒出来
第一例,坑害老百姓的房企借学区房名义骗了多少买房人,才罚20万,我看这区区20万罚款还不够给贪官污吏送礼的零头,这罚款的锒头真是高高举起,轻轻的打在奸商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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