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尊敬的市民政局领导 县民政局领导和镇民政局领导大家好!本人是来自浙江省台州天台县坦头镇的一民普通民众,前年发现新开通的省道位于桐桥村十字路口方向赫然出现一座崭新豪华的新坟,且就倚在省道旁异常醒目。此前闻所未闻,而新坟几乎是与公路一同完工。公路施工前这处本是田地而此坟在田地之中仅0.22,何以今日一通路就弄得这么豪华又是在这么重要的省道旁,还侵占的是他人土地建成的。因地处偏僻还是在建成不久后才被临近田地的主人发现。此坟主人家似乎有什么了不得的关系,被占地几户人家走了无数趟政府办公室都得不到任何解决方案,政府人员相互推诿,都说自己办不了这个事,说到底还是钻了法律的空子了。最为讽刺的是政府宣传办在金恒德外墙大剌剌的写着这样一串标语“严禁任何组织,政府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非法侵占土地”,然而宣传标语终将成就了一句口号,喊喊就好!希望各位领导能够重视此事,如果这样都是合理合法谁也管不了的话,附近的民众纷纷效仿移出自己祖坟来路边又有什么理由说服他们?而且就这样堂而皇之地立在路旁来往的车辆看到又会造成多少安全隐患呢?
你好!根据你反映的问题,我们经实地调查踏看后答复如下:1.交办件涉及的坟墓位于60省道天台县坦头镇东陈村段北侧路边,为坦头镇黄务洋村陈能杰祖父祖母合葬墓,建于殡葬改革前。2016年农历六月陈能杰对该坟墓进行了整修,新立了墓碑。2.因该坟墓在县殡葬改革实施以前建造,不属于新建坟墓,因此民政部门无权予以强制拆除。2017年6月9日我局向坦头镇人民政府送达《告知书》,要求转交陈能杰本人,目前还未收到签收回执。待收到回执后我们将下发《处罚决定书》,责令陈能杰自行拆除新立墓碑。如陈能杰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台县人民政府或台州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天台县人民法院起诉;陈能杰逾期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陈能杰在该坟墓上所新立的墓碑。3.你反映的占用他人土地问题不属于民政工作职责范围,请向有关部门反映。如有疑义,请拨打电话:83930535,余林伟。
天台县民政局 2017/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