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南小学五(1)班某老师缺乏人民教师基本素质,和校外托管(兰兰托管)合作,介绍学生,坐拿佣金!请相关领导严查此类现象!
廖欣然:
您好!
经了解,溪南小学五(1)班班主任为林老师,数学老师为谢老师,班上有六名学生在托管,其中学生黄某某于两周前从其他托管转到兰兰托管,班级里,现就黄某某一人在兰兰托管。经查,学生到托管均为自主行为,两位老师未参与介绍,没有收取“佣金”。 在职教师参与校处托管工作是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局也再三强调相关纪律,如经查实,必将严肃处理。
谢谢!
(新罗区教育局于 2014-5-29 16:06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