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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公积金中心

2023-1-26 21:18:15发布9次查看ip:发布人:
本人近期于佛山南海购买商品房一套,计划与妻子一起办理公积金贷款,但银行接收资料后认为情况特殊,应咨询住房公积金中心判断,问题如下:
1、本人和妻子都曾经以各自婚前自有(房产证登记日期都为婚前)的房子办理过公积金提取业务,其中第一次提取时间本人为婚前,而妻子的为婚后,之后双方也用各自第一次登记的房产再次提取过,此情况应认定为第几套?我与妻子是否具有公积金贷款资格?
2、妻子于去年离职,离职前年限累计已超10年,离职后有半年时间未缴纳公积金,今年年初起以自有职业者身份缴纳公积金,目前连续缴纳已满半年以上,请问此情况是否影响其公积金贷款?
综上所述情况,请问我与妻子若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能否获批?
由于是否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涉及多个因素,包括之前提取时对产权的确认、个人信用、缴存情况等,我们无法准确回复你所述的问题,是否符合公积金贷款规定需要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对照我市贷款办法判断。网友可通过热线12329、12345实名向我们反映你的具体情况,亦可咨询承办银行,由承办银行咨询贷款专员了解。提醒网友,为保证个人信息安全,请不要在此平台上发布个人信息。
2015-07-23 09: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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