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现代花园城,无证卖房,不退款,不签正式商品房合同 。2014年6月20日与眉山市东旭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14万多的房款,合同规定2014年8月30签订正式商品房合同,于2014年12月30交房。2014年9月1日,找开发商签合同未果,要求退款也称没钱不退款,并承诺下月签合同。2014年10月找到该公司又称没法签合同也不会退款,并扬言要告就去,没钱。2014年11月找到律师起诉该公司,已知该公司建房土地并非商业用地,未拥有卖房权利。东坡区人民法院听到该公司名字并称法院不受理。2015年2月与该公司协商6月1日前退款,法院下了民事裁定书。6月3日又找到该公司,不退款也不签合同。以下为本人几点疑问:1.既然不是商品房,为何在此建房房建局不管?2.没有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卖房政府不管?3.退钱未果,签合同未果,法院不管?4.不能与买房者签订商品房合同,为何现在该公司还能大张旗鼓的卖房?5本人母亲为尿毒症患者,急需用钱,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既然我们已经上当受骗,为何该公司还可以继续骗人?6.为何法院听到该公司名字就不予受理案件?
网友你好,感谢你的来信。经调查了解,东坡区法院已于你申请执行当日予以立案,并及时将三件执行案件移送执行局。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多悦法庭庭长已分别与你进行电话沟通,解释清楚你所误解的地方。下一步区法院执行局将尽快对该三案予以执行。
2015-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