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恩阳区交通管理大队的一封信(恩阳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已回复)
2023-1-23 19:35:38发布6次查看ip:发布人:
@恩阳交警@巴中公安交警
2017年3月8日,是全国妇女的节日,单位放假一天,应亲戚的相约,上午9点左右高高兴兴的开车载着母亲去恩阳区。游览恩阳区文化遗产地——恩阳古镇。
可是这次出游并不愉快,乘兴而去,败兴而归。本人开车一向小心、遵守交通法规,很荣幸的于2017年3月8日16时39分收到一张来自于恩阳区交通管理大队的违停罚单,罚单上写的地点是公路二街。
一向遵守交规的我来说,我要提出N个疑问?
1、公路二街在政府规划地图的什么位置?查询了很久都没有找到恩阳区公路二街。
2、实际上我停车的地点,在地图上显示叫做:恩野路。我具体停车地点是:恩阳区恩野路恩阳古镇入口处前行100米,旁边有几栋小产权房,我亲戚就住楼上,我停在我亲戚家商铺门口的。按道理说这个地方属于私人区域。何来乱停乱放之说?
3、罚单上显示我违反道路交通56条规定:我停车的地方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请问一下我停在我亲戚商铺门口,影响谁的车和谁人通行了?
4、巴中市人民政府,一直秉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直提倡,违法停车,有临时停车电话的,先打电话通知车主。没有放置电话号码的,张贴违法停车通知书,屡次不改者,开局违法停车告知单,或者拖离。
5、当我看到我违法停车的时候,特意的我转了一圈,看到旁边其他车一些车,有的车罚单,一些车没有贴罚单。这时候我充分的运用了阿Q精神,是不是因为我的车太好看了?太显眼了?所以被开了违法停车单。
最后附上违法停车告知单
@恩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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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恩阳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于3月20日回复,内容见2楼。
恩阳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关于
【群众呼声网络问政】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你要被关心”:
你好,你于2017年3月17日15时16分在巴中麻辣论坛发布《至恩阳区交通管理大队的一封信》的帖子,我大队得知后,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你于2017年3月8日将机动车停放在人行道上,且驾驶员不在车内,妨碍了行人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之规定,我大队执勤人员依法开具了《违法停车告知单》。
二、你停车的地点系恩阳一小至柯家湾路段,属于城市道路,区住建局按规定施划了标线,设立了禁止停车标牌。你所说的“我亲戚商铺门口”实为人行道,属于公共区域,又属于景区入口,且该路段狭窄,车辆、行人过往频繁,违法停车极易造成交通拥堵,敬请理解。
恩阳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
2017年3月20日
呵呵!如果你的逻辑正确,我想我们以后再也不用跑老远找停车场啦,就停我家楼下,那门市是我家的。警察叔叔能不贴吗。呵呵
淡定!淡定! 恩阳区这边的交警娃儿,应该说协警娃儿 。 哎! 都是莫求用的。
亲戚商铺就包含街道了?建议不要为了自己停车方便就随意乱停乱放
你怎么就知道我停车的地方就在街道上呢?如果确实是我影响行人,影响车辆通行,我也不会去停车
在你心目中怎么样才算乱停!
最好不要乱停放
第一二段想个人说的话,后面说理几点看出你才是个求莫名堂之人。
告知单不是罚单
大恩阳城区是不能乱停滴,虽然停车不方便,有啥办法哦
乔君怎么还没被绳之以法??去年市纪委就立案了,把恩阳法院卷宗也调了的,乔都调任平昌了还跑回恩阳签了几十万的账,又通过公款请客来“摆平”关系。弄得恩阳法院年底账上只有几万块钱,太不像话了。这么久了怎么没有调查的一点音讯??不会就这张不了了之了吧??
那段路本来就窄经常堵车,最好不要停车在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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