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本小区于2013年1月份交房后,业主入住已有153户,大多数业主都拥有2部私家车,小区现有地下私家车位(非人防车位)已远远不能满足停放需求。为科学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将我小区地下人防车位申请办理平时使用证,以解决本小区车辆停放需要。今特向贵办咨询,如何办理地下人防车位平时使用证?是否在市行政中心窗口办理,办理时需提交哪些资料?人防车位使用、管理有哪些政策规定吗?谢谢!
关于如何办理小区地下室人防车位使用证的答复
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根据《人防法》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修建防空地下室,人防地下室平时使用有关情况如下:
一、人防地下室平时使用证办理已取消。
二、人防地下室平时使用用途应符合该项目的设计要求,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龙岩市人防办于 2016-11-24 11:00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