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始于1969年的美国,又称因特网。是美军在arpa(***网,美国国防部研究计划署)制定的协定下,首先用于军事连接,后将美国西南部的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斯坦福大学研究学院、ucsb(加利福尼亚大学)和犹他州大学的四台主要的计算机连接起来。这个协定由剑桥大学的bbn和ma执行,在1969年12月开始联机。
在如今的日常生活中,因特网这个词已经频繁出现在我们的交流中,因特网是不是就是我们常看到的internet呢?
实际上internet表示的意思是互联网,又称网际网路,根据音译也被叫做因特网、英特网,是网络与网络之间所串连成的庞大网络,这些网络以一组通用的协议相连,形成逻辑上的单一且巨大的全球化网络,在这个网络中有交换机、路由器等网络设备、各种不同的连接链路、种类繁多的服务器和数不尽的计算机、终端。使用互联网可以将信息瞬间发送到千里之外的人手中,它是信息社会的基础。
因特网发明者是博纳斯-李。博纳斯.李于1990年在欧洲核研究所任职期间发明了互联网,互联网络使得数以亿计的人能够利用浩瀚的网络资源。
因特网:internet(international net的缩写)又称国际互联网.它最早产生于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规划署,那是1969年的事了,最初的目的也只是远程计算机的数据共享,后来发展成将世界各地的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互联起来,形成了一个无边无际的超级大网!
蒂姆·伯纳斯-李
博纳斯-李被认为是是世界互联网的发明者。博纳斯.李于1990年在欧洲核研究所任职期间发明了互联网,互联网络使得数以亿计的人能够利用浩瀚的网络资源。博纳斯.李并没有为自己的发明申请专利或是限制它的使用,而是无偿地向公众公开了他的发明成果,从而使网络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获得发展。如果没有博纳斯.李的发明,也就没有今天的「www」网址。因特网可能还只是少数几个计算机专家的特有领域。
芬兰技术基金会奖励他1百万欧元(120万美元)作为他为互联网作出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