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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报销问题

2023-1-19 18:04:39发布4次查看ip:发布人:
请问:佛山社保局是否如下规定?
根据东莞市有关规定,参保人从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后的第三个月起,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中满1年不足2年的报销限额为5万元,满两年不足3年的为10万元,3年以上为20万元。
您好,参保人自办理参保人手续起,并连续缴费满90天后(第91天零时起)可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根据目前我市的医疗保险政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我市没有根据缴费年限来划分报销限额。
2012-12-14 00: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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