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听一事
2023-1-19 4:05:02发布5次查看ip:发布人:
一位朋友的老婆,年初在一工厂里上班,大概上了一个星期左右,右手的大拇指被机器锯断,后送医院接回去,但比起左手,短了一大截,而且还不能弯曲,住院的医药费大概是老板出的,但出院以后的一切医疗费用,都是朋友自己出,(出院以后,每天回医院打针等)
现在朋友想替老婆申请工伤鉴定,老板不同意盖章,到劳动部门,要求提供2人以上的证明。但厂里没人愿意出来证明这事
1.老板没有和朋友老婆签订合同
2.到现在,上班期间的工资都没领
3,老板只愿意出1万,不服的话,让朋友去找劳动部门去
老板的意思说,因为朋友老婆自己操作不当,造成受伤,所以老板只愿意出1万,没有报工伤保险
各位,此事怎么样才可以解决,工伤大概是9级或者10级
劳动部门,只能凭借要求提供2人以上的证明???? 只有离职的会帮。还有其他的证明方式吗?
不签订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存在。虽然职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在工作中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只是在申请时,需要受伤职工提供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证、上岗证、工作服、工资卡的银行交易记录、工友的证明等。另外,应该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赔偿等标准和签订合同的是一样的: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处理:
1、到劳动争议仲裁院申请确认劳动关系。需要有二个以上的证人或其他证据。
2、确认和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仲裁裁决后,到劳动人事工伤鉴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两个证人证言,要附身份证,证明受伤的过程。
3、工伤认定后,进行工伤鉴定。鉴定伤残等级。伤者要亲自到场鉴定。
4、申请工伤赔偿。到劳动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接到裁决书15日内到当地基层法院起诉。
工伤对企业、政府主管部门的影响较大,一般申请都是有一定阻碍的。
同事不出来证明,老板不盖公章,不申请工伤认定,
去医院开工伤认定书,再去劳动市场楼上填个工伤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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