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广东省一个“文明城市佛山”,“简政强镇”下的容桂镇里面,是顺德区水利会一项城乡水利防灾减灾修建大堤工程的拆迁过程。
从2004年8月份开始,由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镇细滘村书记朱竞南派下属陈斌联、陈品雄,向我们派发了拆迁通知。在未经与本人协商的情况下,在我家出租房门前贴上时限不足一个月时间搬出的通知,至使本房的租户全部搬走,而几年来大堤还没完工,我家门前终日烟尘滚滚,使我家至今已损失数万元的租金。堂哥在搬迁后身体不胜负荷,留下两名孤女(妻子早年已死)死亡,我亲大嫂因家里没钱而丢下一子一女离家至今。
在派发给我们的所谓拆迁办拆迁赔偿核价单上没有拆迁办的印章。拆迁计价前后共发给我们两份,一份赔偿4万多,一份6万多 附:计价表。后加了两次,一次加了2千多,最后加到总数为8.3万元。但在当时我们已看了经省水利厅发下来的赔偿文件(现文件已在我手中可作证据)附表:赔给我们的是182492.3元。当时我们也只是要求他赔我们11万元,他们不肯。后在军嫂面前使用恐吓、威迫手段,说:“如果你们不搬就用勾机勾倒你的房屋。”还迫着军嫂签字。
请问现在的政府官员与黑社会有什么区别?可怜军嫂是一个早年病退的工人,是一个长期病患者。在每次拆迁商量时都遭他们恐吓,回来后都病一场,如是这被恐吓十多次,令他体无完肤,脸色终日惨淡无颜,就像死尸一样。
在今年里,我们不断上访,向12388纪委、12345行政执法,区长热线投诉举报多次,但都得不到解决,纪检也不了了之,没有回音。而水利会的主任答复我们说,“现在在距离我们家门口2米处修建一条水利大堤,对你们的影响不大,就不用拆迁你们都可以”,各位朋友,这是一项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项目,他们也如此茫顾人命。将工程款截流进行侵吞!不把国家赔下来的钱赔给我们。难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法到了佛山就不能用了吗?
这份是政府赔付的计算表,上面有本人房屋、赔付计价182492.3元.(本人赔付的款额在第三栏,堂哥在第四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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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本人房屋对开4年来未建起的围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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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人的房屋,水利会要在我房屋对开两米建起大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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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来都未建起的大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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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人的房屋,大堤4年都未修建成,终日烟尘滚滚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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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的房屋,4年来得不到细滘居委会的赔付已破烂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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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堂哥已拆迁赔付了168000元的协议,政府文件赔给他的是200550元,其中3万几元被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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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是细滘居委会跟我协商赔偿给我的6万多元的单据,最后加到8万多,与国家赔偿给我的182492.3元,相差差不多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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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為人民服務 于 2010-01-2021:18 编辑 ]
尊敬的网友,已将您所反映的6个问题转交顺德区检察院控申科。谢谢!
2010-01-04 23:1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