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福建省寿宁县祥福石材有限公司在寿宁县托溪乡溪州村黄仙岩下半山腰处 别名:后壁仔)非法采矿:
一、无矿产资源开发许可证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二、该矿山于2015年11月左右已被县政府关闭。为何该公司于2016年4月左右死灰复燃又开始大面积采矿,是哪个部门给的权利?用电设备(变压器)是哪个部门批准使用的?如果是整改为何没有整改方案公布在村里;监督单位又是谁,村民们找谁举报都没有(实属变相采矿)?三、省政府都下发了关于非法采矿企业的专项治理文件,为何相关部门没有积极落实反而是锦上添花。四、福建省每年都拨款几十亿专款用水土流失治理、山体滑坡、泥石流等造成的灾害,并努力建设美丽乡村。实则该企业是严重破坏生态坏境,破坏水土流失、造就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五、每到台风季节的夜晚村民们都是活在恐惧当中,请上级政府伸出援手一查到底。
吴金:
您好!
您在宁德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的《关于(福建省寿宁县祥福石材有限公司)非法采矿的事实》(编号ND16070700032)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组织人员会同托溪乡政府工作人员到实地调查核实。
一、寿宁县后壁仔矿区饰面用凝灰岩矿,采矿许可证号:C3509002010127130101244,采矿权人:寿宁县祥福石材有限公司,矿区面积0.0532km2,采矿有效期至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7日,寿宁县国土资源局下达《关于寿宁县后壁仔矿区饰面用凝灰岩矿采矿许可证到期责令停止采矿的通知》(寿国土资〔2015〕197号),责令该矿山从2015年7月9日起停止一切矿山开采活动,并开展矿山土地复垦和矿山环境生态环境恢复治理。2015年9月份,县政府组织公安、国土、供电、托溪乡政府等部门,对全县的无证采矿行为进行统一打击取缔过程中,拆除了该矿山的变压器等全部供电设备。
二、2016年4月3日,该公司提出申请、承诺,要求对已关闭的矿点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工作。结合矿点实际情况,分步骤进行施工。公司认为前期工作重点是将矿点遗留的一些危石、浮石、等安全隐患先排除。
三、2016年4月6日晚上,县国土局、乡政府派工作人员,在溪州村召开群众会议。到会人员一致认为该矿山存在很大的安全系数,务必排除安全隐患。做好排水、植被复绿等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四、2016年4月28日、5月3日、6月7日、7月8日、7月12日,工作人员现场巡查没有发现使用电力设备,该公司雇请的人员在现场对一些危石、浮石进行处理、排除。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采矿许可证到期的矿山,要严格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按照“谁开采谁治理”原则,要求该公司按照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抓紧完成治理工作。同时,我局及托溪乡人民政府将对该矿山治理情况跟踪巡查。(寿宁县国土资源局于 2016-7-22 08:32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