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虚假身份招聘暑期工,你上当了吗?
2023-1-17 7:52:33发布4次查看ip:发布人:
被告人陈华用虚假身份招聘暑期工,并承诺安排工作,实则以此实施诈骗。日前,浈江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元。
2016年6月,陈华虚构自己是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人,以某集团招收暑假工的名义,并以百分之百能安排工作和违约后的高额赔偿为诱饵,让李山帮其招录暑假工。同年7月12日,陈华在未取得某校授权的情况下,以该校就业办作为乙方,其本人作为该校就业办的代表与作为甲方的李山签订《暑假工合作协议》一份,按上述协议的约定,每招收一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安置费240元和10000元的保证金。如乙方无法安置,除退还甲方保证金外,另需额外支付甲方5000元违约金。
协议签订后,李山自己招录暑假工外,还找到张娟及刘浩帮忙招录暑期工,并承诺支付一定的报酬。2016年7月13日,张娟将以押金名义收取的4500元通过支付宝转给李山。2016年7月12日至14日刘浩亦将以押金名义收取的2500元通过现金及转账的方式交给李山。2016年7月13日至16日,李山将自己及张娟、刘浩共收取的15000元通过现金、支付宝、微信等方式转交给陈华。2016年7月16日,陈华告知李山不能安排学生进某厂工作,但未返还李山交的15000元,同时将15000元押金用于偿还自己的债务和个人消费。
2016年7月底,赵丽在陈华的微信朋友圈内看到其发布招聘暑期工到某厂工作的信息后,联系陈华,陈华称每人要交100元报名费,赵丽约了4名同学一起并将500元报名费于2016年7月12日通过支付宝转给了陈华,陈华承诺7月17日可安排工作。但陈华却一直未按约定安排工作,亦未返还500元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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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陈华在公安机关多次电话和微信的感召下,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陈华归案后,其父亲代其向李山、赵丽分别赔偿了15000元和500元。
不久前,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浈江法院认为,陈华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陈华在案发后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陈华归案后,其父亲代其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韶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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