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原是马坑钢铁厂的职工,现己八十多岁,退休快三十年。因种种原因,目前无房无固定住所。借住在镇政府老年过渡安置房中。我想和他们一起申请公租房,请问马坑铁厂的退休职工可以享受国家保障性住房吗?
你好: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市主城区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配租配售和后续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龙政办【2015】257号)文件第四条第(二)款“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在划分范围外的申请人,还应在新罗区范围内有稳定职业(退休申请人除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当地连续缴纳养老保险1年且在申请时缴存状态仍然正常或在当地累计缴满15年....”你户籍在马坑钢铁厂,属龙岩中心城区划分外,需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和其他收入住房条件方可提出申请经济适用房。
你可登陆龙岩住房保障网(http://www.lyzfbzw.com)了解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提交材料等信息,仍有疑问,可向龙岩市区保障性住房审核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2300191/2300193)(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7-1-17 09:18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