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红坊镇东埔村村民郑炳盛占用村里土地在房子旁边搭盖彩钢,为自己图方便和占地,而且按照村里规划还是路,请问合法吗?要拆除吗?
东埔村村民;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龙岩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闽政文〔2011〕418号)规定,红坊镇东埔村不属我局执法管辖区域范围。建议转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理(新罗区行政执法局于 2014-4-29 08:35回复)
东埔村民:
现将您反映的“红坊镇东埔村村民郑炳盛占用村里土地在房子旁边搭盖彩钢”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该地位于红坊镇东埔新村小学下路16号(郑XX房屋)边,系村集体土地,原为东埔小学垃圾囤放池。上世纪九十年代,东埔村民郑XX利用该地搭建简易木棚,用于饲养家禽。后因年久失修,木制老化,为防倒塌,2013年7月,郑XX在木棚四周搭盖彩钢棚(面积约15平方米)。
我局红坊大队已要求郑XX对彩钢棚进行自行整改,若整改不到位将予以拆除,同时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严防出现新的“两违”建设。
福建省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5月7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4-5-7 16:37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