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7月4日早上10点左右在万阳城被西陂派出所的民警以没带安全帽为由将我的摩托车拦下,后来民警发现说我本人有喝酒,就用手铐将我铐往派出所进行酒精测试,当时测试出来的结果为34度,但是因为我本人有伤在身,所以泡制的药酒,导致了酒精,后来派出所的民警就将我本人的大货车证给吊销了,还将我本人打了一顿,我本人认为及其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付德海网友,你好:
你的来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你在来邮中反映情况,核查人员已向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交巡警大队进行仔细核实调查。经查,2014年7月4日10时许,新罗分局交巡警大队交通勤务三队执勤民警在西陂万阳城附近灯控处执勤时,发现你有酒后驾驶的嫌疑,立即让你靠边停车,你在民警执法过程中极度不配合,态度粗暴,多次出口辱骂民警;另外,在场一名你的女性家属为阻止民警对你进行酒精检测还出言威胁执勤民警,并用身体冲撞执勤民警,试图让你逃避检查。为此,执勤民警在多次口头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才对你进行保护性约束并针对你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行为将你带回交通勤务三队驻点(西陂派出所)接受调查。在西陂派出所一楼办案区民警对你进行酒精吹气测试,检测结果为34mg/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因此,民警依法对你酒后驾驶机动车、准驾不符、车辆未年检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综上所述,交巡警大队交通勤务三队的执勤民警在当天执法过程中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处置程序合理合法,并无存在殴打你的行为,对你在来邮中所称的“执勤民警滥用职权,还对你进行殴打”的问题查无实据,在此不予认定。另外,你若对交巡警大队对你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的决定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作出决定单位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申请复议。
特此回复(新罗公安分局于 2014-7-24 15:56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