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一个朋友和他老婆都是外地人,现在他老婆怀孕了,想问下怎样才能申请到市妇幼保健院的“惠民产房”???有什么条件???
您好!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推行为经济困难家庭和流动人口孕产妇提供限价分娩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佛【2008】216号),享受“惠民产房”的孕妇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持佛山市低保家庭证或持低收入证明的流动人口;
2.持准生证;
3.无高危因素者;
4.在我院产检三次或以上;
5.如参加社保可报销生育费用者不予享受。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根据孕产妇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具体申请流程请与我院产科住院部联系,联系电话:82969756.
2011-05-15 13: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