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男子一周偷五辆电动车!因车主没拔钥匙,弱弱的说一句,这不是自找的吗
2022-12-28 23:33:17发布4次查看ip:发布人:
近日,海盐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小偷虽然可恨,但是从这个案子中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有时候正是因为主人的一时大意才给了小偷可乘之机。
今年45岁的苏某是云南人。去年9月,处于失业状态的苏某正筹划着找一份新工作,但是,在镇上转了一圈也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因为走得有些累了,他便随便找了辆电动车坐了上去。一开始,他也没觉得有什么异常,坐在车上玩了一会手机便打算走人。然而,就在苏某下车的那一刹那,他感觉膝盖磕到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看,原来是车主没有拔掉电动车的钥匙。
苏某左右张望了一下,并没有发现疑似车主的人,于是将车开走。当天傍晚,苏某把电动车骑到一家二手车店,以600元的价钱卖掉。虽然还是没有找到工作,但是这笔“意外的收获”让苏某心里挺高兴。
接下来的几天,苏某便有意在街头转悠,继续寻找这样“捡便宜的机会”,他的收获颇丰,又先后得手了4辆电动车。实际上,直到被抓,前前后后也不过一周时间。
海盐法院审理认为,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5次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共计价值6620元,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电动车主,日常生活中,市民应当克服麻痹思想,离开电动车时不要嫌麻烦,即使是在视线之内的短暂离开,也要记得拔下钥匙锁上防盗锁,切莫给盗贼见财起意、顺手牵羊的机会。(嘉兴日报)
[b]俗话说:贼偷懒散、火烧邋遢。 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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