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订婚后女方怀孕竟打胎 男方要回14万元彩礼
2022-12-27 16:56:39发布4次查看ip:发布人:
万某(男,22岁)与屈某(女,22岁)订立婚约后同居生活,万某并支付21.6万元彩礼钱给屈某家;女方怀孕后做人流,男方为此遭受巨大精神打击……3月16日,中国江西网(江西手机报)记者获悉,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审理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法院判决被告屈某返还原告万某彩礼人民币14万元。
据了解,2014年5月,万某与屈某经介绍相识恋爱,同年7月举行订婚仪式后便同居生活。2014年7月2日,万某通过其母亲黄某的银行账户转款14万元至屈某舅舅李某账户。在同居期间,万某另陆续给屈某现金7.6万元,共计21.6万元。
2015年1月15日,屈某因怀孕后身体不适到某医院住院检查,花费医疗费485元;之后,屈某到社区医院做人工流产手术,未提供医疗费用票据。2015年4月17日,屈某又到某医院院检查身体,花费检查费、西药费268.01元,检查诊断为:“右侧附件区异常回声,考虑囊肿可能,建议复查”,但屈某至今未提供复查诊断结果。
屈某做人工流产术后,万某受到一定的精神刺激,于2015年5月入住江西省精神病医院治疗。双方感情至此发生变化,并为退还彩礼之事产生纠纷。庭审中,原告万某因金戒指无证据证实,放弃对金戒指的诉求;被告屈某则表示愿意和万某和好,但要求万某提供医院证明其精神病不会再复发的证明。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结合该案,考虑到原、被告同居的时间、为订婚所花费的费用以及被告因怀孕流产产生的费用等实际情况,由屈某返还万某彩礼14万元为宜。综上,遂于日前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江西网
常常逛地宝就是能发现奇葩事情,经过老夫的分析,大概剧情如下:男的估计精神有点问题,平时看不出来,受刺激肯定就发作。女方估计是被哪个富二代或者负心汉甩了,然后发现怀孕了,又不是未婚夫的,所以想偷偷打掉,结果被发现了,然后······剧情开始了······
啊? 女方做个人流 - 男方就受了精神刺激 ?
好复杂,男的怎么这么脆弱
说脆弱的人什么心态,,你媳妇怀孕要当爹了,,结果孩子被打掉了,,你说气愤不气愤
这两奇葩为何还要放出来坑别人
孩子是别人的 ,能不打掉吗?这是对你家负责
这样的女人谁敢要。。。你们都订婚了。你最少跟男方商量一下吧。。如果真的不能正常生育,或有后遗症的话。。你男人爱你的话就会同意的。。从这事可以看出女的太自私了。。
打你的胎还不给你商量,打死都不多
你可以按这个推理导一部微电影出来
就差制作人投钱了,
差几多,开张支票给你行不行?
这还脆弱?
一个堂堂大男人,女人流产一次就得精神病,心里素质这么脆弱那还要你有什么用,跌倒一次就不会爬起来?世界上那么多女人流产,那些女人的老公就都要得精神病?
导演 你绝对是导演!
换我也接受不了。。。
孩子是两个人的,一个人没有权利擅自做主打掉。。。
医院也没有征得两个人的共同同意,医院的责任也不容忽视。
换我,我肯定把医院也一并告到法院!
报社不请你去当编辑真可惜了
小编的帖子编的越来越好,必须得给个赞~!
奇葩的女人,既然已经订婚,既然已经怀孕,那就结婚嘛,还傻乎乎的去打掉?那是一条小生命啊,用老人的话讲,那就是造孽啊~!
奇葩的男人,未婚妻怀孕了,竟然会让她去打掉,打掉也就打掉吧,毕竟已经是既定事实了,那就以后再跟未婚妻好好过嘛,又不是不能再生,为这就要要回彩礼钱?有没搞错!~人家又不是不跟你过了,真是的,奇葩~!
最后总结,小编你编的帖子真是越来越好,越来越好,越来越好..........
小编太厉害了,佩服佩服
太高估我了,这位兄台,谨慎如你,咋不说我是抄袭的呢??忘了说句,本帖来源:中国江西网,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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