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想咨询一下,本市户籍人员,因病住院所产生的巨额医疗费用,除了社保报销外,其他部门有没有一些相关的医疗补助呢。。。
该网友你好:
目前,我市大病医疗救助是对具有佛山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开展大病医疗救助。我市救助对象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在扣除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报销金额后,剩余住院费用中纳入医保用药范围、医疗服务设施使用范围以及支付标准相关规定的费用按相应比例予以报销。
另外,我市户籍人员,如遭受较严重或长期疾病、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预见的人身伤害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可向户籍所在村(居)委申请临时救助。
如仍有疑问,可致电市、区民政部门详细咨询:佛山市83330239,禅城区82345557,南海区86330353,顺德区22831121,高明区88666899,三水区87736566。/span>
2016-04-04 21:0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