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佛山禅城区买了一个一手房,由于还未交楼,户口暂不能转入佛山,现在小孩要上小学了,以政策性借读方式报名,借读时要经过计生办这一程序,我没有怀孕,同时我也没上环,考虑到对身体的影响,我也不想上环,今天去递交资料给石湾镇街道办时,办事员要我写一个保证书,保证在2010年5月31日之前,自觉去上环,否则,一切后果处负.可能导致我小孩不能读书!!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
非常郁闷,我遵守只生一个孩子的政策就可以了,为什么要这样,而且说得不好听,计生办的妇女们,你们个个都是带了环的吗?
我不上环,我难道不可以去遵守你们的政策,每个月去检查一次?
是不是一定要妇女,得一些子宫方面的病,才能体现这个社会的和谐???
不管哪个单位,也包括计生部门的育龄妇女,都要带头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如有上环禁忌证者同样在技术人员指导下可选择其它安全、适宜、有效的避孕方法.
2010-04-23 12:4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