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中“认定属购买第几套住房,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记录情况为准。”例:已有一套住房,但无提取过公积金、无向任何银行贷款,且符合《办法》中其他要求条件,请问,是否可以认定为首套进行公积金放贷?
回复: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如实申报购房情况,我们据此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七号)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按照如实申报原则,申请人提交申请应如实反映自己的实际情况。
2013-10-26 23:3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