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人在路桥区蓬街镇云锦花园小区博美物业务工(从事电工),已经上岗一个多月,现公司拒绝签合同和缴纳社保,影响劳动权益,要求处理。
你于9月29日向台州市12345电话反映,要求查处违反劳动法问题的信访事项,本单位于10月9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你反映的情况属实,10月13日经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协调双方,博美物业同意支付半个月补偿金1800元,于9月22日之前支付,你本人表示同意。处理依据:劳动法。如有其他问题请致电:劳动监察大队82513658。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月13日。
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