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经常乘座中都至上杭中巴去县城办事,多次乘车到中途时车辆发生故障,去乘换其他车辆,故耽误过办事时间。后经过询问得知,上杭县各路线车辆大部分使用年限超期,超期车辆车旧,异响严重,安全系数不高等问题,花了钱得不到好服务,且出了事故谁来负责?望有关主管部门、有关领导高度重视。为了群众出行安全、不误点乘座比较舒适的车辆,望超期车辆及时更新。
刘先生:
您好。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为:“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福建省农村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试行)的补充通知》:“新增和更新农村客运车辆投入使用年限不超过8年”。
目前,我县运行上杭至下都班线客车共7辆,其中1辆客车使用年限刚满7年,其余6辆未满7年。对满7年的客车龙运上杭分公司计划年底前更新。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支持!
上杭县交通运输局
2014年10月17日
(上杭县交通局于 2014-10-17 09:33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