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福安闽东世纪城业主,有几户业主在没有办理正当的、合理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建造违章建筑,擅自搭建违章建筑,严重影响我们住户的日常通行、通风、采光等居住环境。施工噪音严重影响我样住户的正常生活,侵害了我们住户的权利。作为直接利益的受害人,我们强烈要求政府部门及时给予制止并强行拆除已建的违章建筑。
9#楼1001、1002号房阳台违章搭盖1米多;9#1101屋顶打掉重新盖两层;9#1102、1103、1104、1105、屋顶打掉自搭盖阳台;9#1106屋顶违章搭盖;15#1806违章搭盖两层!户数之多可见违法者违章搭建已在小区中带来恶劣的影响之风!在违法方刚开始动工时 ,我们居民多次电话打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也进行了干预,但违法当事人却无视行政执法单位的严肃性,更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威严。为此,我们再次恳请地提出强烈要求,要求拆除上述违章建筑,恢复原样,还我们一个原本应该享有的充满阳光的居住环境,还我们普通市民一个公道。请各位领导为咱老百姓做主吧!为感 !!!
业主代表陈女士
2016年6月14日
经核实,城北执法中队曾多次前往闽东世纪城进行制止,根据(宁治违办[2016]62号)和(安委[2009]55号)的文件精神,目前,市两违办已通知市供电公司和市自来水公司停止对闽东世纪城9#楼704室、10#楼1101室和15#楼1806室的供电和供水,并通知房管局对其采取不予办理转移、抵押等限制性措施,责令业主进行整改。下一步我们继续对举报的违建行为进行核实后,对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加强管理,防止新的违建行为发生。(城监大队于 2016-6-28 08:49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