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14年购买的二手房房契完税可以申请退回吗?什么条件的才能申请退回?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一)退房。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的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可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二)违约。因出售方(或出让、转让方)违约,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无法提供土地、房屋权属交付给承受方,同意解除合同的证明。 (三)经法院判决的无效产权转移行为申请契税退税的。
请您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事宜请直接向主管地税机关咨询。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龙岩市地税局于 2017-6-26 11:14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