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在当地一单位上班十几年,按照劳动法已是终身制员工。单位以不配合公司加班为由非法裁员,并且不依法给予赔偿。向三门劳动局申请仲裁解决,接近一个月仍然不给予仲裁结果。实属无奈,恳请政府部门依法审理,责令单位依法赔偿。具体事实欢迎随时联系我哥13106000282
仲裁院于2016年11月22日收到洪方龙诉浙江尔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经济补偿金等一案的仲裁申请书,我院于11月24日立案并将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文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案件定于2016年12月28日上午8时30分开庭。开庭时双方当事人到庭通过庭审辩论、质证等,庭后合议庭尚在合议过程中。仲裁裁决案件的法定时间是45个工作日,案件复杂也可以延期15天,洪方龙的案件审理尚在法定结案时间内,故不存在拖延裁决时间。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