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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政府维护我水电开户后安装进家使用的权利

2022-12-8 3:15:21发布2次查看ip:发布人:
我叫李新花,女,因交通事故造成(特残)靠父母护理生活,现住零陵区朝阳办事处老渡口社区桃江路27号自建房,电话15386298681 2015年因邻居桃江五组张大为非法建房,将我父亲李隆宪与他父亲若云共同出资叁佰元从原福建老板手中购得的水井封死,照明线也被剪断,导至我断水断电,所我及全家靠到水沟挑不卫生的水用,晚上摸黑度日,我多次就这一情况向朝阳办事处反映求助沒得到解决,也花钱到供电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别开新户,可二公司派人来为我安装时,多次遭到强权的阻拦,至今还沒有水电可用,在关注民生的今天,我只好行文向政府求助,望监督有关部门尽快解决为盼!

你好!近日来,我办老渡口居民李隆宪、李新花不断反映被桃江村五组村里强行剪断电线,造成停电困境,没有得到及时解决,要求政府尽快采取措施解决用电问题。我办党政主要领导十分重视,安排专职副书记邓新军、党政办主任胡扬军组织人员解决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李隆宪、李新花,朝阳办事处老渡口居民,系父母关系,住桃江村5组。二人长期以来以各种理由不断赴省进京上访,2014年3月份经区里组织3X听证会,定性为无理上访。
二、本次信访事由
1、反映邻居张大为违法建房,强占信访人房屋滴水线,毁灭井上建筑;
2、反映被桃江村5组剪断电线,致使信访人绝水断电。
三、处理情况
2016年元月底左右,张大为拆除自己的部分老旧的偏房,准备重建时与信访人全家发生矛盾,信访人向办事处反映,我办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感到现场进行处理,一是要求张大为立即停止违法建筑行为,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安排司法所人员调解双方矛盾。2016年2月6日两家因建房再次发生矛盾后,桃江五组居民剪断了电线,致使李家停电,供电所工作人员到现场处置时,遭到桃江村5组村民的围阻。2月7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我办副书记邓新军同志组织电力等职能部门到现场召开桃江村五组村民会议,协调矛盾,为李家通水架电。村民一致认为李家自从90年代买地建房以来,从来不配合村、组工作,在电改时、创卫时不出义务工,不交纳应交费用,态度蛮横,与周遍邻居矛盾不断,且不断赴省进京上访,给村、组工作带来麻烦,遭到上级批评和处罚。办事处认为,李家此前虽因义务工、周边关系及上访问题与村民交恶,但也不能因这个原因剥夺他的用电的基本权利,要求村组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但桃江5组村民强行挡阻电工入场施工,特别一些老人情绪十分激动,与工作人员发生推搡行为,一直到下午5时仍未得到处理。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我办只能给信访人买来应急灯备用。2016年2月14日上班后,信访人与其母亲李佳玉又到区里相关部门反映,接到信息后,我办马上把他们接回,第二天(2016年2月15日)我办党政办主任胡扬军同志又组织公安、电力到现场给其接电,但村民还是不准接,要求信访人一家必须在村里公开道歉,并交上当时电改义务工费用后再准接线。李隆宪父母没有同意,办事处工作人员、派出所干警想尽办法做工作,到中午12:00仍没有结果。3月3日晚上,办事处副书记邓新军、党政办主任胡扬军在桃江村级活动室再次召开桃江村5组全体村民会议,解决李家用电问题。会上,李新花表示愿意交纳当初应摊电改义务工费用,并承诺不会因上访而影响桃江村。正当问题即将得到解决时,李新花的母亲李佳玉认为电改费用不合理,并提出与组里的其它纠纷,致使矛盾再次激发,会议无法进行,用电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关于张大为违法建房一事,我办控违组人员多次到现场进行了制止和拆除。因此到目前为止,张大为为了防止家里不丢失材料,只建了三面2米多高的围场并没有在上面盖瓦。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1、经办事处党政班子研究,对桃江村两委进行通报批评,特别对村支书(5组人)进行诫免谈话,收取支部公章,要求村两委干部尽快做通群众思想工作;
2、3月11日再次组织办事处、派出所、司法所20名工作人员,现场维持秩序,协助供电所强行架电;
3、对强行阻止架电的不法群众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予以处理。
零陵区朝阳办事处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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