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珠海市金融局领导: 本人齐恺,系山东客户辛XX与杨X的委托代理人,现投诉珠海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珠海横琴新区稀贵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无任何正当理由情况下,擅自限制客户账户资金划转权利,且该重大行为不进行官方渠道公示,其行涉嫌非法侵吞客户交易资金。现将事实及过程如实反映如下:辛和杨于2016年4月份通过网上在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开立了现货交易账号。辛从4月19日开始交易,目前账户盈利加本金共计208万元;杨从5月12日开始交易,目前账户盈利加本金共计87万。5月16号二人发现账户无法交易,无法出金(实际5月12日资金划转即被冻结),但并未接到横琴稀贵官方性通知,直至5月26日,横琴稀贵交易中心也未通知冻结原因,此行为亦未在其官网进行公示。5月27日,二人直接到横琴稀贵讨要原因,横琴稀贵工作人员回复声称二人的账户涉嫌代客理财,异常交易,为了保护客户的权益,而冻结了账户资金,但是拒绝出示任何书面冻结通知,拒绝辛杨二位要求打印个人账户交易记录的正常要求。辛与杨认为横琴稀贵说辞含混,行为可疑,即当场选择报警,警察同志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表示鉴于执法权限原因不能直接干与,但建议此事应马上到当地主管部分反映。警察同志离开后,横琴稀贵工作人员又提出需要对二人进行单独房间询问调查,且不允许任何人陪同,全程使用专业摄影机拍摄。单独询问调查过程中,郑姓工作人员提出如下问题:“你一个家庭妇女怎么会有钱投资?钱是你老公给你的吗?你都去过哪些地方?”以及“你用哪只手做的单?”等问题。同时声称客户异常交易,被代客理财,宣读刑法条例,语气充满了逼问与恐吓,客户当场用手机进行录音录像。客户要求开放出金未果,再次要求交易中心出具冻结通知书,标明具体时间,因何原因,根据何条例冻结了账户资金,并要求给出个人交易记录对账单均遭到拒绝,交易中心某工作人员后来声称如放弃盈利,可恢复出金自由。5月27日,客户将问题反应到横琴地区金融办与政府司法服务中心,金融办陈女士下达函件通知横琴稀贵应该出具“冻结通知书”“交易对账单”,但是横琴稀贵依然置若罔闻,至今仍未交出。根据上述情况(上述情况过程都有录音录像为证)客户感到横琴稀贵的种种行为异常可疑,对对方的做法及态度感到气愤,故此只能选择将此事上报各级政府、金融局、商务局。以上供述均为事实,如有虚假愿负任何法律责任。我个人认为横琴稀贵所有言词没有相关依据、相关的制度、条例也从未进行网站公示,在客户开户签约时,也没有告知有关条例,擅自冻结客户资金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我个人怀疑此事真正原因是与客户交易盈利有关。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的宣传页及网站宣传中由人民政府批准的横琴自贸区首批金融类启动项目之一,得到了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批文,网站公告自身“公平 公正 公开”,不获取任何交易盈利。但目前其所作所为有违政府规定,恳请各级政府、金融局、商务局对此事予以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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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 2016-06-03 16: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