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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应该放开考试取得职称的聘任审批?

2022-9-23 7:44:57发布7次查看ip:发布人:
现在事业单位中有两种取得职称的方法,一种是评一种是考。相对而言,考试取得的职称实在不容易,但在聘任方面除了用人单位可以允许聘任外还要经过人社部门审批,大大限制人才的使用和发挥。目前,国家层面也出台相关政策改革职称评聘方式,放宽单位自主用人权限,人社部门应该放宽针对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人员应聘尽聘,不能再有很多限制。在此也呼吁霞浦县人社局大胆创新人才管理,放宽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人员的聘任工作。
雷斯玲:
2016年9月2日,你通过宁德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人社部门应该放开考试取得职称的聘任审批。现就你反映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委办【2008】7号)、《宁德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实行〉的通知》(宁委办【2008】27号)以及《霞浦县委办公室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霞浦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霞委办发【2009】24号)等文件精神,对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做了明确规定。
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和在职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要求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其所在单位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同时要符合原宁德市公务员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的通知》(宁人发【2014】134号)文件精神,方可办理聘任手续并予兑现工资。因此,你提出的“人社部门应该放宽针对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人员应聘尽聘”的问题,目前没有政策依据。我局作为县级部门,没有权限制定政策,请你谅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6-9-8 11:0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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