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市教委颁布的《关于开展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示范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德(2013)37号)精神和2015年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的评估工作方案,在学校自愿申报、自评自查基础上,区组织市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评估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了集中评估,包括现场答辩。
现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以及申报比例,区教育局审核,拟推荐上海市大同中学参加2015年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评估。
希望各中小学以评促建,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内涵建设,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公示时间:2015年3月31日——2015年4月4日
公示单位:黄浦区教育局
公示受理:教育局体卫艺科
联系人:徐群力 联系电话:21552
2015-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