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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佛山推进中的“光进铜退”问题

2022-5-24 1:44:11发布4次查看ip:发布人:
近期,中国电信佛山分公司相应市政府号召,落实宽带中国,智慧佛山战略部署,其中一项就是推进光纤入户工作。本来这是一件好事情,但是最近在中国电信佛山分公司在小区搞的一个活动中看到这么一份通知(附图),有几点疑惑,特向贵局咨询。
1.按照通知,小区内上网通信线路将由光纤网络承接,原有铜线将逐步退出(根据活动现场图是3月5日起),这样是否意味着,不升级光纤就再不能用ADSL上网呢?好歹我当时候与电信合同是有效期一年,那么这个权益谁来维护?
2.光纤升级不可否认是好事,理应支持,但是据了解,升级光纤又得交费用399元。那么问题是,既然你政府推这个光纤入户,是否应该由政府去进行补贴,而非强加于消费者。本来,我不升级光纤,铜线也足够使用,但是电信现在意思是若不升级,不能上网,升级又得缴费,这算不算捆绑销售,将费用转嫁消费者,未免有强推“智慧佛山”之嫌疑?
3.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国发〔2013〕31号中第四张政策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宽带发展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适度超前部署,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避免重复建设,推进本地区宽带快速健康发展。我市政府是否有相关政策、资金惠及运营企业,以加快推进宽带中国,同时减少用户为此而付出的支出?
本质上,诉求很简单,升级可以,但是主张谁开展,谁负责,而不应该将费用强制转嫁消费者,并动不动用“断网”作为抓手。毕竟,这个与实名认证不同,人家可是2012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才将电话用户实名制纳入法律层面,才开始破题。直到2013年,工信部出台《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才进入落实层面。所以,这份通知于法无依据,于理也不符。请贵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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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已交由业务科室研究跟进,请耐心等候答复。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中提出“支持城市新建区域以光纤到户方式为主部署宽带网络,已建区域采用多种方式加快‘光进铜退’改造”,没有强制要求用户进行光纤升级,而办理光纤升级所收取的费用是由电信运营企业自行决定的。
(二)根据机构职责,我局负责通信运营企业的综合协调工作,而电信运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职能设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省通管局没有将相关职能下放或者委托市级部门。
(三)根据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电信用户申诉处理事项”公告,电信用户在使用电信业务、接受电信服务中,与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生的争议,电信用户应就争议的问题首先向电信业务经营企业进行投诉,如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 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限内未得到答复的,可通过以下4种方式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诉:
1、电信用户申诉中心热线:020-12300。
2、电信用户申诉邮箱:12300@gdca.gov.cn。
3、电信用户申诉传真:020-87301919。
4、电信用户通过信件进行申诉方式: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地址:广州市执信南路3号广东通建大楼七楼,邮政编码:510080。
(四)为加快推进全市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我市出台了《佛山市全面推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电信运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鼓励各大电信运营企业加大光纤建设投入。
2016-03-06 1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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