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要求,根据教育局党委和纪委的要求,翔殷幼儿园党支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开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和讨论。
本次学习以组合式党课的形式开展,由嫩江幼稚园的三位党员事先集体备课,她们收集了大量的资料,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为了便于帮助大家理解,她们以案例解析,并配以图文,生动形象、通俗易懂地开展宣讲。首先由园长杜静贻向大家介绍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由来背景和五大问责情形,通过五类案例解读和点评分析,让党员们瞬间秒懂《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张春庭和汪佳玲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整合‘3+4’种问责方式”、“提出‘六条问责情形’”、“实行终身问责”等六大亮点进行了介绍。最后为巩固学习,进行了“学一学,做一做”学习内容的互动问答。
在互动讨论中,党员们认为:今天的党课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既有知识宣讲,又有互动问答,学习收效明显。大家表示,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后,对五大问责情形有了清晰明确的了解,本来错误的认为只要管好自己,做到清正廉洁就可以了,现在对照五种情形,要求每个党员不能独善其身、奉行“好人主义”、搞帮帮派派小团体,要加强组织纪律性,坚决抵制腐败现象,管好身边的人。还有的干部联系学校工作的实际表示,要坚决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要严格按制度办事,守土有责,管好自己的“责任田”。更多的党员意识到: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在从严治党上的“长”、“常”的鲜明态度,体现了在党纪党规面前没有特殊党员。党支部主要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这三个“责任”进行了诠释,帮助大家进一步理解。
2016-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