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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皖北总医院漠视生命不负责任

2022-1-23 19:15:18发布8次查看ip:发布人:

2013年6月28日,一位老人躺在安徽省宿州市皖北总院的病床上还在喃喃的说:“我没事,4月份刚做的体检,检查肝部正常”。6月29日,老人闭上了不甘的眼睛,永远的离开了我们。
老人生前就退休于皖北总院,他平时特别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对于每次的退休职工体检特别重视,认真的选择体检项目。2013年4月19日在皖北总院参加了体检,做了彩超,检查了甲状腺肝胆胰脾双肾前列腺彩超,诊断为“肝脏大小形态正常,实质回声细密增强,肝内血管纹理显示清晰,门静脉内径约10mm,CDFI:实质内未见明显异常血流信号”。老人很高兴,认为自己很健康。但是,2013年5月感觉腹部两侧疼痛,难以入睡,于2013年5月28号还在皖北总院住院检查,又做了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检查结果为:肝脏多发实性占位,腹腔内见液性暗区,最大深度约25mm。通过增强CT确诊为肝脏多发占位,肝癌伴肝内扩散,面积约为70%-80%,已经属于肝癌晚期,无法治疗。
家人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也为了挽救老人的生命,带着体检报告和住院资料,四处求医,去过蚌埠,上海,北京,咨询了很多专家,专家告诉病人家属,如今是肝癌晚期,没有任何的治疗手段,如果发现的早,还可以采取手术或者介入疗法,不说能治愈,但可以延长老人的生命。家属也把对体检报告的质疑说了出来,业内人士就说:“4月份体检彩超肯定能看出肝癌的表现,不可能一个月发展到现在这样”。
带着无奈的心情,家属只好踏上回家的路,在病床前尽自己最后的一份孝心,眼睁睁的看着老人走完最后一程。由于是老职工的子女,家属没有像很多皖北总院医疗事故的家属一样,采取哭闹,阻挠医院正常诊疗次序的手段,只是写了书面材料找医院领导反应问题,医院后来答复问家属对这个事件处理有什么要求(试问如果医院确定自己没过错,会问家属有什么要求吗?)。试问一下谁愿意给自己的父母生命时长定价呢?出于对老人生命的尊重,加上老人虽然退休了,但依然还拥有自己的公司,做着自己的事情,老人的离世对公司的影响很大,家属提出了要求给予精神赔偿二十万元的要求。本意是希望能引起医院领导足够的重视,坐下了和家属协商具体的事情,改进今后的工作,避免发生类似的事件。但是医院给出的意见是“你们自己看着办吧”,可能医院的领导非常了解法律,漏诊也不用承担多少法律责任,更何况还能扯皮呢!
问医院领导一句,耽误了病人的最佳治疗时间,你良心过得去吗????
很多人参加体检就是为了提前发现问题,能更早更好的治疗,让自己的生命更加健康,不负责任的体检是大家都不想遇到的,不负责任的体检和草菅人命有什么区别?老人4月19日皖北总院体检正常,5月中旬开始肝区疼痛,5月28皖北总院住院确诊为肝癌晚期,6月29离世,说医院的体检没问题,你们信吗?这样的体检你们还敢做吗?这样的医院你们还敢去吗?
就这样一个医患纠纷不断的医院最近还在争创3级甲等医院,那是代表一个更高的医疗级别,更好的医疗水平,更贴心的医疗服务,大家觉得这个医院配的上3级甲等这个称号吗??????也请评审组的专家谨慎行驶自己的权利,不要成为助纣为虐的帮手!!!!!!!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
2013.04.19的是体检彩超
2013.05.31的是确诊肝癌晚期的彩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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