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举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暨《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讲座
2018-3-5 22:04:01发布152次查看ip: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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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及市教委苏明主任在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校车安全管理,有效降低校车安全风险,3月8日上午,区教育局联合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在区教育局1506会议室举行了普陀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暨《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讲座,区教育局分管领导罗海洋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区13所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的分管领导及驾驶员代表等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首先,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两位警官结合校车使用,为与会人员带来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讲座,并就校车驾驶员学习周期、车辆查验、公交专用车道使用、驾驶证分数等有关事项作了解答,强调了系扣安全带和轮胎检查等工作的重要性,同时下发了相应条例告知单。
会上,传达学习了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和领导讲话要求,分析了当前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形势,并对2017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各校车使用单位与区教育局签订了《普陀区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罗海洋同志就如何做好2017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严把审核。对于学校是否要设置校车、租用或自购、使用多少做好充分的前期调研,对校车租赁公司的资质、校车驾驶员的条件要进行严格审核。二是严格制度。各学校和幼儿园要不断优化校车使用制度,完善随车照管人员跟班制度,对校车运行状况要实时监控掌握,不得随意使用校车及校车驾驶员。三是严守纪律。进一步加强对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强化校车使用规范,积极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治理。作为校车驾驶员要树立“三心”:一有爱心,不开“情绪车”、不开“疲劳车”;二有耐心,不开“英雄车”、不开“救护车”;三有细心,不开“故障车”、不开“隐患车”。罗海洋最后强调,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过分。我们要本着对师生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强化安全意识,落实校车安全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201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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