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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城门村山场有异议

2021-12-9 2:43:15发布9次查看ip:发布人:
城门村在1999年,为广电光缆经费将村里路坑片等山场发包给本村村民连炳荣(有村会议记录和村发票)。合同期杂阔树到2O2O年12月,松树2030年12月。由于山场面积大,与邻村交界,路途远,无交通,疏于管理。常有被盗伐现象。于20O4年5月,连炳荣按村合同转让我部分山场地点本村路坑头,共有四个小坑(有立凭据)。本人在这部分山场内有种植毛竹和杉树。在村林改时,我向林改工作人员提出登记路坑头那部分山场,却被林改工作人员告知,村与连炳荣的合同期限未到,不能登记。林改过后,原来村与连炳荣的合同山场变成了王士和的山场,且把我的那部山场也包括进去。之后,我多次与连炳荣和王士和交涉,划分出我那部分山场,但都被推诿拒绝了。
我恳请政府部门主持公道,将本人在路坑头的那部分山场给予单独登记,从王士和山场中划分出来,望政府部门依法秉公处理!
陈荣章先生:
您好!你的诉求已收悉。我镇包村领导已组织你们当事人双方进行过协调解决,对方已同意按照当初你们定的合同来履行,山场还是归你管理,直至合同到期。(漳平市新桥镇于 2017-1-19 15:2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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