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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交警回应“首例自行车被扣”:依法扣留

2021-11-25 14:38:03发布10次查看ip: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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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6月30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朱佳 见习记者 董韧)“怀化首例自行车被扣,厉害了我的怀化交警!”近日,网友“自行车被扣”在红网《百姓呼声》发帖,称自己骑自行车时车子被扣,理由是没戴头盔,而目前我国法律并无规定骑自行车必须穿戴头盔。对此,怀化市交警支队第四大队作出回应。
网友称,6月23日早上8点,他骑自行车在过一桥舞阳大道第一个红绿灯路口,在等待红绿灯的时候,两名穿着交警制服的民警,上前要求他下车推行。他下车后,被要求去听教育实为开罚单,理由是没戴头盔,然后被扣车。
6月28日,怀化市交警支队第四大队对问题进行了回应。
回应称,2017年6月23日,早上8点左右,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舞阳大道执勤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一辆两轮自行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内,在红绿灯路口遇见红灯信号时,未及时停在停止线以内,而是越过停止线停在了人行横道上。民警及时上前制止,但该名驾驶员不听劝阻,依旧要求跟随机动车等绿灯放行后横过机动车道到对面马路上去。民警要求该名驾驶员推行自行车,到警车旁接受教育,并将相关法律法规告知该名驾驶员。
回应说,该名驾驶员涉嫌“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0条第2款的规定,对该名驾驶员的自行车依法予以扣留。整个查处经过有执法记录仪视频资料为证。
针对网友遇到的“自行车被扣”问题,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殷倩表示,我国法律对于自行车如何安全通过机动车道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同时,殷倩表示,当事人对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我不管别人:该扣 我认为交警做得很好,好多的交通事故就是因为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违规而引起的,所以,必须从严处理!2017-07-03 15: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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