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双方对于离婚这件事达不成共识的话,就只能采取起诉离婚的方式了,一般是原告提起诉讼,然后另一半就是被告,原告在提起诉讼之前就需要清除自己的定位,然后维护自己的权益,注意好相关的细节。那么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什么事项?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立案材料
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1、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6、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二、起诉离婚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
1、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2、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当事人到庭参诉。
3、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4、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三、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1、准备结婚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结婚证原件丢失或在对方手中,凭本人身份证到最初结婚登记处所在区的档案局调取原始的结婚登记资料。
2、审查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是否具备婚姻法规定的因为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一方有家庭暴力、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一方与他人同居或重婚、一方吸毒或赌博屡教不改的,或有其它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一方有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方不能进行性生活的等等。
3、审查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有无证据或证据线索。比如存款的证据、固定财产的证据、股票证据、股权证据等,或上述证据的线索。
4、选择起诉的法院。应在被告住所的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的不一致的,要在被告经常居住的法院起诉。特殊情况出外,比如外出打工、军人、出国、下落不明等等,要看具体情况选择起诉法院,在此不在一一列举。
5、起诉之前最好咨询律师,以免诉讼过程被动,和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有经济条件的最好聘请专业律师,凭请律师虽然会花费几千元,但会省去离婚当事人的很多麻烦,且在判决结果中会争取到更多利益,这一切都是在无形之中的,也是很可能的。
6、写起诉书,一定简练,概括。具体见本律师提供的起诉书范本。
7、立案。交纳诉讼费。自2007年4月1日离婚诉讼费大大降低,具体见本律师提供的相关文件。
8、准备开庭。开庭过程中,注意承认与否认的重要性,注意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注意法庭辩论等等,因为其中设计法律庞大,本律师无法在此一一说明。
9、判决。一般简单的离婚案件会在三个月内结案,复杂一点的一般会在六个月内结案。简单与复杂有时与离婚当事人的要求和技术处理有着关联。
10、上诉。不过不服一审判决,应该在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11、执行。任何一方履行判决,另外一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不收申请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