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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许可证办理-上海浪鼎企业登记-闵行区代理记账

2017-6-2 7:41:59发布147次查看ip:180.157.127.186发布人:021

代理记帐所需资料:
    1、现金单据(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员工工资、社保费、通讯费、运输费、邮递费等)  
    2、银行单据(提现、转帐、贷记凭证、电汇、进帐单、jiekuan单等)  
    3、(本月1日---31日开具的所有)  
    4、增值税清单(销项汇总清单、销项明细清单)  
    5、报表上所需盖的公章  
    6、公司员工的月工资额,身份证号码,性别,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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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享系统服务点设立的操作程序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向上海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提出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共享系统)为纳税人提供开票服务的资格认定申请。
    (二)上海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受理税务师事务所为纳税人提供开票服务的资格认定申请,并按标准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和验证,对符合要求的税务师事务所发放资格证书,并报市局稽管处备案。
    (三)取得开票服务资格证书的税务师事务所填制《使用共享系统为纳税人提供开票服务申请审批表》(附件九),同时附上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软、硬件设备配置及安全保障设施证明资料等,向其主管税务分局提出使用共享系统为纳税人提供开票服务的申请。
    四、各主管税务分局受理税务师事务所使用共享系统为纳税人提供开票服务的申请,审核和查实税务师事务所的申请资料,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报市局稽征管理处和信息技术处审批。
    (五)稽征管理处和信息技术处对各分局上报的税务师事务所的使用申请提出终审批意见,同时将审批通过情况向上海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进行通报。
    (六)各主管税务分局接到市局审批回复后,对审批通过的,由各分局负责通知税务师事务所和防伪税控培训维护服务单位。
    (七)税务师事务所接到批复后即可做好准备。设备供应商负责设备安装、调试、操作培训和主机系统的维护;防伪税控培训维护服务单位于接到通知的次日起,负责对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系统操作培训等工作,对考试合格的发放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防伪税控系统培训合格证书。
    (八)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称服务机构)准备就绪,即报告其主管税务分局;主管税务分局经实地核实后,可确认其作为共享系统服务点,向纳税人提供开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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